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5

85.但是,那些基于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属天的奥秘 #4314

4314.就内在历史

4314.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他的大腿就瘸了”表在这些后代当中,良善与真理完全被摧毁。这从雅各的代表和“大腿瘸了”的含义清楚可知:雅各,也就是此处的“他”,是指他的后代(参看4281节);“大腿瘸了”表示那些没有任何良善,因而没有任何真理的人(4302节)。故此处“他的大腿就瘸了”表示在这些后代当中,良善与真理完全被摧毁。
该民族的性质从主自己以比喻所说的许多话变得显而易见,就其内在历史意义而言,这些话都是指着这个民族说的,如:一个王与他的仆人算账,而这个仆人却不怜恤别人(马太福音18:23-35);还有家主的比喻,家主将他的葡萄园租给园户,就往国外去了,租户拿住他打发来的仆人,用棍打了一个,杀了一个,用石头打死一个;最后他打发自己的儿子去,他们把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文士和法利赛人一听到这个比喻,就知道祂是指他们自己说的(马太福音21:33-45;马可福音12:1-9;路加福音20:9-19);还有一个比喻,有一个人给仆人银子,那个领一千的人去把它埋藏在地里(马太福音25:14-30;路加福音19:13-16);那些从被强盗打伤的人身边过去之人的比喻(路加福10:30-37);大筵席的比喻,即那些被请赴大筵席的人都给自己找了各种借口,主人论到他们说,我告诉你们,先前所请的人没有一个得尝我的筵席(路加福音14:16-24);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路加福音16:19-31);那些与自己相比,看不起别人之人的比喻(路加福音18:10-14);两个儿子的比喻,其中一个儿子说,我要去葡萄园,却不去;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神的国”(马太福音21:28-32)。
主在马太福音(23:13-39)中公开声明这个民族的品性,在这段经文的末尾,祂说:
你们自己证明是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了,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马太福音23:13-33)
马可福音:
耶稣对他们说,以赛亚指着你们所说的预言是不错的,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们将人的规矩当作教义来教导,却离弃神的诫命。(马可福音 7:6-13)
约翰福音:
犹太回答耶稣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种;耶稣却对他们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时,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谎言之父。(约翰福音8:33, 44)
由于他们的性质就是这样,所以他们也被称为“邪恶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毒蛇的后代”(马太福音3:7; 23:33;路加福音3:7),“毒蛇的后代啊,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马太福音12:34)。
在这个民族当中,甚至连一丝属世良善都荡然无存,这一事实就是马太福音中无花果树所表示的:
耶稣看见路旁有一棵无花果树,就走到跟前,在树上找不着什么,不过有叶子,就对树说,从今以后,你永不结果子!那无花果树就立刻枯干了。(马太福音21:19)
无花果树表示属世良善(参看217节)。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在这个民族当中,良善与真理已经完全被摧毁了。
当良善与真理从内在一无所存时,可以说它们已经被摧毁了。外在可见的良善与真理从内在的良善与真理获得自己的存在和生活,故内在良善与真理的性质决定了外在良善与真理的性质,无论后一种如何呈现在人眼前。有些人活在肉身时我就认识,那时他们看上去似乎对主、教会,对他们的国家和公众福祉,对正义公平很有热情;然而,在来世,这些人却在地狱居民之列。事实上,我震惊地发现,他们就在那里最坏者当中。原因在于,他们的内层是污秽和亵渎的,他们伪装出这种热情是为了名声,以便获得荣耀和财富,因而是为他们自己的缘故,而不是为了他们口头上所宣称的。因此,当这些外在脱去后,如人们死亡时的情形,内在就会暴露出来,人们就会看到这些人内在的样子;因为他们在世时向世人隐藏了自己的内在。这就是“良善与真理完全被摧毁”的意思。

属天的奥秘 #10083

10083.“作为摇

10083.“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表由此而来的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这从“作为摇祭摇一摇”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摇祭摇一摇”是指赋予生命,因而是指(存在于某种事物中的)生命;由于经上说“在耶和华面前”,故所表示的是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作为摇祭摇一摇”表示赋予生命,也就是赋予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摇一摇”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
  你们要将初熟的庄稼一捆带给祭司,他要把这一捆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你们得蒙悦纳。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这捆摇一摇。(利未记23:10, 11)
  “庄稼”表示当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存在时的一种状态,因而表示一种良善的状态(参看9295节);“初熟的庄稼一捆”表示集体构成该状态的一切;因此,“祭司摇一摇”表示被赋予生命以接受一种赐福;因为一切赐福若要成为一种赐福,就必须从神拥有生命在里面
  民数记:
  亚伦要从以色列人中将利未人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他们事奉耶和华。你也要使利未人站在亚伦和他儿子面前,将他们当作摇祭摇一摇献给耶和华。此后利未人要进会幕服事;你要洁净他们,将他们当作摇祭摇一摇。于是利未人得了洁净,亚伦将他们当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亚伦又为他们赎罪,洁净他们。(民数记8:11, 13, 15, 21)
  由此可见“摇着摇祭或作为摇祭摇一摇”表示什么,即:通过承认赋予生命,承认是信的第一个阶段,因而是与一个人同在的来自神的生命的第一个阶段。诚然,知识先于承认到来,但知识没有丝毫神的生命在自己里面,除非它变成承认,然后变成信。利未人代表服事良善的真理,而亚伦代表它们所服事的良善;这就是为何他们被“摇一摇”,也就是被赋予生命。这也解释为何经上说,他们要“洁净”,因为真理若要服事良善,就必须拥有来自神的生命在自己里面,这生命首先通过承认流入。
  在摩西五经中,“金子的摇祭”所表相同:
  他们都来,连男带女;各将胸前针、鼻环、戒指和手钏,各样金器都带来;各人摇着金子的摇祭献给耶和华。(出埃及记35:22)
  “摇着金子的摇祭献给耶和华”表示通过承认它是耶和华的,也就是说,是主的而赋予生命。“摇着摇祭或作为摇祭摇一摇”具有这种含义凭的是这种行为所对应的东西,因为一切动作皆对应于一种思维状态。因此,在圣言中,行进、旅行和类似移动都表示生命的状态(3335, 4882, 5493, 5605, 8103, 8417, 8420, 8557节)。
  约翰福音:
  毕士大的池子里面躺着许多病人。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水动之后,谁先浸到里面,无论害什么病就痊愈了。(约翰福音5:2-7)
  “搅动那水”在此同样表示通过承认和信而赋予生命,因而也表示通过真理洁净。“移动”表示生命状态(参看2837, 3356, 3387, 4321, 4882, 5605, 7381, 9440, 9967节);“水”表示信之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8568, 9323节);一切洁净都通过信之真理实现(参看2799, 5954e, 7044, 7918, 9088节);痊愈代表属灵生命的恢复(参看8365, 9031e节)。
  由于“在亚伦的手掌上摇一摇”表示通过对主的承认,以及对一切事物皆来自祂的承认而赋予生命,故必须简要说一说这种承认和由此而来的信。
  当病人得医治时,主常说,他们要“有信”、“照着他们的信给他们成全”(如马太福音8:10-13; 9:2, 22, 27-29; 13:57, 58; 15:28; 21:21, 22, 31, 32; 马可福音5:34, 36; 10:49, 52; 路加福音7:9, 48-50; 8:48; 17:19; 18:42, 43)。主之所以说这话,是因为一个人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承认主是世界的救世主;因为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从天堂接受任何真理或良善,因而能从那里接受信。由于这是首先和最重要的事,所以当主降世时,为叫自己可以得到承认,祂在医治病人时首先会问他们的信,那些有信的人就得了医治。这信就是,祂是那要降世的神的儿子,祂有医治和拯救的能力。此外,主在世时对疾病的一切医治都表示属灵生命的医治,因而表示属于拯救的事物(8364, 9031e, 9086节)。
  由于对主的承认是属于属灵生命的一切事当中的第一件事,是教会最基本的特征,还由于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从天堂接受任何信之真理或爱之良善,所以主也常说,凡信祂的,就有永生,凡不信祂的,没有永生(如约翰福音1:1, 4, 12, 13; 3:14-16, 36; 5:39, 40; 6:28-30, 34, 35, 40, 47, 48; 7:37, 38; 8:24; 11:25, 26; 20:30, 31)。但祂同时也教导说,照祂的诫命生活,以便由此产生的生命构成其信的人拥有对祂的信。阐述这些事是为了说明并证实这一事实:对主的承认和对一切救恩皆来自祂的承认构成与一个人同在的来自神的生命的开始。“在亚伦手掌上摇一摇”就表示生命的这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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